社区与政府关系
社区使用书院区设施
在学院区域内的行为
过程
学院区设施之管理
所有人都必须在学院场所或参与学院赞助的活动时举止得体 活动,以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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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地方、州和联邦法律,以及联邦政府的所有规则、规章和政策 学院校董会及行政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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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行使他人的权利和自由. 因此,以下是 严禁:
a. 扰乱或阻挠或企图扰乱或阻挠任何合法活动 或违反H.B. 第141条,由第61届德州议会颁布.
b. 干涉或企图干涉合法行使自由的 言论自由,行动自由,和平集会自由,或其他权利 个人或团体.
c. 非法持有、使用、贩卖或受危险物品的影响 毒品或麻醉品.
d. 拥有、使用、销售或处于酒精饮料的影响下, 除非雇员参加授权的学院或基金会活动 已获地区社长批准.
e. 持有或使用火器,武器或炸药,除非经 大学. 持牌人士可在校园内携带枪支,但 在法律或本政策和程序禁止的地点和活动 其中.
f. 主张推翻任何合法组成的政府机构或制度的 通过武力或暴力,或鼓吹违反任何地方、州或联邦法律, 或校董会及行政官员的任何规则、条例或政策 学院的.
g. 从事任何淫秽,亵渎,鲁莽,混乱,破坏性,或非法 行为准则.
h. 拒绝或不遵守任何学院或政府官员的合法命令 在行政和执行这些方面履行他的职责 政策.
2020年8月11日更新